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初级中学部分家长在校园活动结束后退回统一购买的演出服深圳知名的配资公司,引发关注。据涉事店主反映,退货理由包括“尺寸与描述不符”“天气原因活动取消”“质量问题”等,但其在社交平台上找到学生们彩排和正式表演时使用服装的视频,质疑被“薅羊毛”。

服饰被使用。图/丹凤县初级中学
4月14日,丹凤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该局与涉事学校高度重视此事,已第一时间深入学校开展处理工作。
其称,此次演出服退货系个别家长的个人行为。事件曝光后,教体局和学校迅速与涉事家长取得联系,经沟通协调,家长已取消退货操作,相关行为也获得了商家的谅解。目前,该事件已得到解决。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上述学校举办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有学生使用表演服饰后疑似卡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节点集体退货,售出20套已经有11套申请退货。
商家徐先生称,他成功联系到其中一位家长,对方表示“演出换衣服了”,所以要退货退款。徐先生告诉对方,自己已经看到了彩排和表演的视频,该家长又改口称衣服“起球”有质量问题。徐先生认为,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可在收到货后就退掉,衣服经过多次彩排和表演后,出现质量问题再退货,已经严重影响到二次销售。最后,该家长表示有事找平台,便挂断电话。
徐先生收到部分退货商品后,录制了一镜到底的拆包装视频。视频画面显示,这些衣服存在着明显的使用痕迹,袖口裤腿处可见多处污渍,部分衣物还出现了开线、起球的破损。对此,涉事学校一名负责人回应,服装订购是家长自发的行为,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统一订购。

顾客退回的衣服。图/潇湘晨报
九派新闻注意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时,享有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适用的条件为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商品完好的含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该办法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九派新闻记者 杨冰钰
编辑 万璇 吴迪深圳知名的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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